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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朝阳街4号楼3单元3层西户的房产
发布时间:2017-02-10

淄博市张店区朝阳街房产司法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将于2017年3月15日1500—2017年3月16日15:00止(延时除外)依法在济南法院拍卖网(网址:http://jnzy.luauc.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竞买人按照公告中的时间登录该平台参加竞拍,同时济南中院六楼拍卖厅设有网络拍卖场所。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淄博市张店区朝阳街4号楼3单元3层西户的房产(证号:01-1026049号),建筑面积约101.16平方米。起拍价:53.8万元,保证金:6万元 ,案号:(2017)济长法技拍字第2号。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3月14日止,与拍卖公司联系标的的查看或自行到标的所在地查看。

三、办理竞买登记: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前(到帐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8112501013800064184;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保证金应从固定账户中汇至人民法院指定账号,并备注案号,竞买不成者可通过网银自动退付至原汇款账户)并持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不成交者会后无息退还保证金。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提供拍卖贷款服务。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

五、相关权利义务:

1、执行法院负责拍卖财产的交付;

2、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及其它一切费用 ,均由买受人承担;

3、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法律责任:竞得者应于2017年3月30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打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方式:0531-86982030、13210508696刘女士

银行电话:银行电话:0531-86113948

法院监督电话:0531-89256691

                              

                      

  山东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72月10日

 
山东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531-8698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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