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汇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于2014年7月29 日上午10时30分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楼7号拍卖厅(济南市经二路1号,从东门进入)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位于东平县稻香村南加油站东,证号为东国用(2009)第110号、面积104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和该土地上面积合计为2389.1平方米(不含3号建筑面积308平方米)的四处房产所有权,参考价:772万元。(第三次拍卖)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28日止,与我公司联系各标的的查看或自行查看。
三、办理登记手续: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前将标的保证金78万元汇至或交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账号(账户名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杆石桥支行;账号:000000028004100000378支票汇票以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于拍卖会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相关手续。
四、成交款交付:竞得者应于2014年8月20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打入各标的保证金交付的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未竞得者3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0531-86982030、15552878253联系人:王女士
公司网址:www.sdhfpaimai.com
监督电话:0531-89257209 2014年7月11日